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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+中科协发文:高校将全面开放科普与研学实践资源!

发布时间:2026-05-25 14:59:08 浏览量: 作者:中国研学旅行服务网

一、研学政策

教育部+中科协发文:高校将全面开放科普与研学实践资源   

为激发高校科普内生动力,推动高校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,中国科协、教育部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普工作的意见》,提出到2030年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。

根据意见,到2030年,高校科普工作体系将更加完善,高校科普地位作用更加凸显,科学素质和能力培养导向更加鲜明,高校社会化科普服务效能更加彰显,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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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”重要论述精神,聚焦高校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,坚持系统观念,坚持开放共享,坚持协同推进,增强高校在科普中的使命担当,加强高校科普服务社会的能力,为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、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重要力量。

到2030年,实现高校科普工作全覆盖,高校科普工作体系更加完善,高校科普地位作用更加凸显,科学素质和能力培养导向更加鲜明,高校社会化科普服务效能更加彰显,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。

02、大力组织面向大学生的科普工作

1.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

高校应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科技实践,培育学生理性思维与创新精神。将科学家精神培育贯穿思想政治教育与学风建设全过程,深入实施科学大师宣传工程,组织师生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,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,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等。

2.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

高校应发挥科教资源优势,开设科技相关通识课程,加强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融合,满足不同专业、不同学习阶段学生需求,促进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提升。鼓励高校间开展优质科技通识课程共建共享,推动跨校选课与学分互认,促进课程资源的互联互通。

3.支持大学生广泛参加科技实践活动

高校应将开展科普活动纳入大学生科技社团的重要任务,支持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与科普活动。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青少年科技社团支持计划等。

03、大力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科普活动

4.组织开展主题性群众性科普活动

高校应立足学科特色与科技资源优势,在全国科普月、全国科技工作者日、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活动期间,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主题性科普活动。有条件的高校应向公众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,举办高校科学节、实验室开放日、前沿科技体验周等科普活动,以生动的科技创新科普化成果,培育和弘扬创新文化,推动形成崇尚科学、追求创新的风尚。

5.助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

高校应深化与中小学的协同育人,组织实施“中学生英才计划”“高校科学营”“小小工程师计划”等特色科技实践活动,为学有余力、爱好科学的学生提供了解科研实践、接触前沿科技、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桥梁,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。

6.积极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

高校应支持师生组建科普志愿服务团队,常态化深入中小学、社区、乡村等开展科普志愿服务。建立激励机制,支持高校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技教育有关课程资源开发、联合教研、师资培训,担任中小学科学副校长或科技导师等,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。

04、着力提升高校科普服务能力

7.加强高校科普队伍建设

高校应建强校科协,设置秘书处专职工作岗位,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统筹协调学校科普工作。建设师生协同、专兼结合、结构合理的科普队伍,加强科普队伍规范管理和专业培训,支持开展高校科普研究,总结实践经验与规律。支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或科技资源科普化平台,提升队伍科普创作与科普服务水平。

8.建设完善科普专业与课程体系

有条件的高校应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,培养科普专业人才。设置科普双学位、科普辅修课程,培养复合型科普人才。在专业课程中有机融入科普创作与传播内容,提高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的科普表达能力。

9.加强科普社会化协同合作

高校应加大与各级科协、学会、科普场馆、企业等的深度合作,共建馆校科普实验室,促进科研成果科普化首台(套)展品开发及科普资源共建共享。积极对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、科普中国等平台及主流媒体,扩大优质科普内容传播覆盖面。鼓励高校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,拓展科普交流合作渠道。

05、加强科普工作保障体系建设

10.加强组织领导

各级教育部门、各级科协应加强对高校科普工作的统筹协调。高校应认真履行科普社会服务职能,将科普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、高校科协牵头、多部门协同的常态化科普工作机制,定期研究部署科普工作。

11.加大投入保障

各级教育部门、各级科协应加强对高校科普工作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。高校应统筹相关资金用于科普工作,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,吸引社会捐赠支持科普工作。

12.健全激励机制

各级教育部门、各级科协应建立完善高校科普工作评价标准,加强对高校科普工作成效的评价,对成效显著的高校进行宣传推广。高校应将科技人员和教师的科普工作、科普成果纳入业绩考核范畴;将指导学生科普实践、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;学生科普活动认定相应社会实践学分或科普学分,科普志愿服务时间计入志愿服务时长;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
二、研学资讯

国家发改委:鼓励中小学春秋假,增加研学游等服务供给

4月17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“开局起步‘十五五’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在发布会上表示: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中小学春秋假,同时做好学生假期与家长带薪年休假的衔接,增加亲子游、研学游、假期托管等服务供给,让家长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出行。

这意味着,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已从“地方自主探索”正式上升为“国家层面明确鼓励”,并且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“为春秋假增设研学游供给”的制度配套方向。

其实早在今年3月,2026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就已明确提出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,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”。4月17日国家发改委的表态,进一步为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的落地指明了方向——不仅要“放得开”,还要“配套好”。

此次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为春秋假“增加研学游等服务供给”,是对研学行业最直接、最有力的政策背书。这不仅肯定了研学游的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,也为各地教育部门、学校及文旅机构推动研学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。

政策导向往往会快速转化为市场需求。当国家明确“要增加”研学游供给,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组织研学活动时将更有底气,家长在选择研学产品时也会更加放心。可以预见,未来几年研学市场将迎来一波高质量的增长。

全国已公布实施地区(截至2026年4月22日)

浙江省:全国首个全省推行省份,2025年起实施,春秋假各3天。

江苏省:2026年起全省推行,春假、秋假各3天,多与清明、国庆连休。

山东省:2026年3月官宣,中小学(含中职)春秋假各3天。

湖南省:2026年3月发文,义务教育阶段推行,假期2—3天。

四川省:2025年11月起全省实施,春假3天(衔接清明)。

安徽省:2026年3月19日全省16市同步落地,为最新全面推行省份。

贵州省:2026年起全省推行,春假、秋假时间由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。

海南省:2026年起全省推行,春假、秋假各3天。

云南省:2026年起全省推行,春假、秋假原则上各2—3天。

重庆市:2026年起全市推行,春假、秋假各3天。

辽宁省:沈阳、大连、鞍山、抚顺等地已公布,2026年春起执行,部分城市假期与“五一”连休。

其他地区:广东(广州、佛山等)、陕西(汉中)、湖北(恩施)、甘肃(嘉峪关、陇南、定西安定区)、新疆(乌鲁木齐、昌吉州,推行“春假+雪假”制度)等试点推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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