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届“淄青杯” 淄博市青少年艺术周展播活动启动
发布时间:2026-01-06 17:24:13 浏览量: 作者:小编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的美育任务号召,中国艺术教育学会、全国美育人才发展中心、淄博市青少年宫考级中心特联合举办“艺启童行”全国青少年艺术展演暨第二届“淄青杯”淄博市青少年艺术周展播活动。活动旨在激发青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、民族观、国家观、文化观,培养其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,促进其综合素质全面发展,增进艺术文化交流,增强文化自信。

Part.01
{ 组织单位 }
联合主办
中国艺术教育学会
全国美育人才发展中心
艺启童行(北京)艺术中心
淄博市青少年宫考级中心
“淄青杯”优秀特长生展演组委会
指导单位
中国国际艺术教育研究会
媒体支持单位
央视频、鲁中网
大众日报、山东有线电视台等
Part.02
{ 活动时间 }
征集阶段
2025年10月25日-12月17日
录制阶段
2025年12月底-2026年1月
淄博市青少年演艺中心(暂定)
评选、线上展播阶段
2026年1月-3月
国赛阶段(线上)
2026年1月-3月
Part.03
{ 参与对象 }
面向各幼儿园、中小学、青少年宫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文化馆、群众艺术馆、艺术学校、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青少年儿童。
Part.04
{ 活动亮点 }
1、优质展播平台:演出类作品编导包装,线下录制成精品节目成品。精品节目将在鲁中网、央视频、山东有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展播;书画类、写作类作品于艺启童行展演平台展出。
2、设立初赛录播、国赛两个环节,在录播活动中荣获金奖和银奖可晋级国赛展播。各组别、各赛项分别颁发荣誉证书、社会实践证书。
3、此次展播活动注重参演演员们的体验感和参与感,展演场地选址都为专业展演标准的剧场,完备的音视频系统加持,专业的摄制团队为青少年梦想保驾护航,记录梦想点亮的高光时刻。
4、此次录播导演是担任多届淄博市“青春向党 筑梦未来”淄博市青少年六一晚会、迎新春晚会总导演,对作品现场编排指导。
5、优秀作品同步推送至由市委宣传部、团市委、市教育局等联合举办的“青春向党 筑梦未来”第三届淄博市青少年迎新春文艺汇演组委会。




Part.05
{ 招募形式 }
节目形式
节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:
音乐类:器乐、声乐、合唱、戏曲;
舞蹈类:中国舞、国标舞、芭蕾舞、流行舞、街舞;
语言类:朗诵、情景剧、音乐剧、国际语言;
书画类:各类绘画作品、书法(软笔、硬笔)、摄影、手工、沙画等
其他类:体育表演、武术、模特、文学写作、社会实践等。
节目要求
凡主题鲜明、健康向上、勇于创新、凸显时代特征,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观赏性,生动反映当代青少年儿童的艺术风采的文艺节目均可报名参加。
组别设置
节目集体、个人作品皆可,以单位或者团体进行报名,作品时长不超3分钟。
幼儿组(6岁以下)、少儿A组(7-9岁)、
少儿B组(10-12岁)、少年组(13-15岁)、
青年组(15-18岁)。
集体节目划分依据:
1、双人节目:以年龄较小的选手组别划分;例1人为幼儿组、1人为少儿组,则划分为集体幼儿组;
2、三人及以上节目:
同组人数较多的小龄选手组别划分;例4人节目,3人为幼儿组,1人为少儿组,则划分为集体幼儿组;
人数均等情况,以年龄较小选手组别划分。




Part.06
{ 录制要求 }
1、组织机构需提前发送节目介绍和服装照片审核,演唱曲目尽量不要使用外文歌曲。(如有外文歌曲,须先提交外文翻译唱词进行审核)
2、所有演员均化淡妆,不要涂眼影、贴亮片等;不能配戴皇冠、墨镜、项链、耳环等成人化首饰。
3、衣服上不能带有外文单词,如英文、韩文、日文、德文等演员衣服需遮盖身体百分之八十五以上,不得穿短裙、一字肩连衣裙、高开衩旗袍等。
4、服装及配饰不得带有明显的宗教及政治色彩,如眼状三角装饰、佛教卐字符号等等。
5、节目应保持童真童趣,不得成人化,不宣扬名利,情爱等话题。少儿节目不得涉及国家政治、军事以及其他社会敏感话题;道具不得使用党旗、国徽、国旗、军旗等。
6、如歌曲演唱需要伴舞,男女不允许有亲密动作接触,动作不要过于成人化。
7、演出服装、道具、乐器不得出现不文明语言文字、符号,不得出现商业宣传(如培训机构名称、电话等)如遇发现,节目不予播出,选送单位承担一切责任。
Part.07
{ 报名咨询 }
本活动录制剪辑费用由中国艺术教育学会、全国美育人才发展中心收取;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。
报名方式
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或下载
《第二届淄青杯淄博市青少年艺术周展播活动团体登记表》
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电话:18653395712
电子邮箱:343086650@qq.com



